章丘人注意!电动车新规已落地半个多月,实施成效大揭秘!
电动车新规落地半月有余
实施效果如何?
一起来看看
【原文如下】
《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已于10月起正式施行。新规落地半月有余,实施效果如何?有哪些进展?
首例处罚出现在新规实施首日,当63岁的王大爷收到罚单时,他怎么也没想到,自己在小区地下停车场私拉电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“老习惯”,竟会招来一纸处罚。
新规实施首日,在平阴县某小区,物业工作人员巡检时发现,一业主在地下停车场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,而该地下停车场并不具备充电的消防安全条件,存在安全隐患。物业人员随即上前劝阻,却遭到该业主拒绝,无奈之下选择报警。
平阴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公安派出所移交案件后,组织监督员赶赴现场,现场调查取证。在确认违规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后,大队根据《济南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第十一条第三项“不得在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架空层、地下车库和地下室内停放充电”,作出“罚款100元”的处罚决定,并要求该业主立即拆除违规电线、转移电动自行车至小区集中停放充电区域。
“一开始觉得在地下停车场充电方便,也没多想。”王大爷坦言,“经过消防人员耐心解释,我才知道这个地下停车场没有防火门,不具备充电的安全条件,一旦电动车在这起火,烟气会顺着楼道向上蔓延,我刚才看了个之前的新闻,还是挺吓人的。”王大爷表示,虽然被罚款有点心疼,但这个教训很深刻,“以后一定去集中充电区,再也不能图省事埋下安全隐患”。
新规施行后,全市各地通过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集中停放、集中充电、集中管理,劝导、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车辆3000余辆。除平阴县的首张罚单外,历下区、历城区、章丘区等地也对在非集中充电的室内充电、违反安全用电规定乱拉电线充电又拒不改正的行为,分别对物业、个人作出16起行政处罚。
“新规在职责上分得更清楚,可操作性更强。”济南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林帅说,“实际上,处罚不是目的,我们是想通过这种形式,加大宣传力度,让大家都知道,违规使用电动自行车也是要行政处罚的。”
新规还在于推进充电设施建设、加强非法改装监管、推动充电费用降低等方面作出规定。据悉,截至目前,全市既有住宅小区充电端口数量已达93.19万个,与此同时,全市电网企业已为970个居民住宅区提供零上门、零审批、零投资接电的“三零”服务,为新建充电设施完成接电3200余处,累计为群众节省办电成本430余万元,让“在家门口安全充电”成为现实。
【小编有话说】
章丘电动车新规执行进展全知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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