章丘车主注意!这些区域禁止黄牌货车通行
有关重型货车、黄牌车在章丘区通行路段有了新要求
一起来看看吧
【原文如下】
关于加强交通禁(限)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
为缓解我区部分路段交通压力,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,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,按照区政府研究意见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遒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山东省实施(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以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,依照章丘区建成区范围,现将交通禁(限)区道路通告如下: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、挂车及其牵引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等黄牌货车进入以下区域、道路通行:
1、龙泉路以南、胡山大街和青云大道以西、青云大道以北、省道241以东围成的环形区域(含龙泉路、省道241,不含胡山大街、青云大道)。
2、龙泉路:东起胡山大街路口(不含),西至潘王路(X301)路口(不含)。
3、国道309(经十东路):东起胡山大街路口(不含),西至潘王路(X301)路口(不含)。
4、省道 234 线:北起省道102路口(不含),南至青云大道路口(不含)
5、唐王山路:西起赭山大街路口(不含),东至普雪路(X302)路口(不含)。
6、世纪大道:西起省道S241路口(含),东至赭山大街路口(含)。
7、涧泰路:西起胡山大街路口(不含),东至三涧大道路口(不含)。
8、黄旗山二号路全段。
9、绣源路全段。
10、省道S241线:(1)南段:南起垛庄桥北侧路口(不含),北至G2京沪高速埠村出入口(不含);(2)北段:南起青云大道路口(不含),北至刁镇西外环路口(不含)。.
11、平普路:东起省道102路口(不含),西至省道S241路口(含)。
二、因保障民生确需进入上述禁(限)行区域、道路内通行的车辆可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证备案手续,并按照规定的时间、路线通行。
三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达不到国W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货车(车辆最大总质量大于12000KG)不予办理禁止通行区域通行备案。
四、违反上述规定进入交通禁(限)行区域的,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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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本通告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,以前场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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